“結構化”是什么?
來源: 時間:2010-04-14
在上一期的“信托點金”欄目中,小信向大家介紹了證券投資類信托分結構化和非結構化。很多投資者來信詢問什么是“結構化”,具體在投資某個信托計劃中又有什么差別。
信托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托理財產品通常有如下特征:
一、在信托計劃的委托人上采用“一般/優(yōu)先”模式。社會投資者是優(yōu)先受益人,一般受益人則為機構投資者。
二、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,而優(yōu)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后
三、在收益分配方面優(yōu)先受益人則優(yōu)先于一般受益人。
結構化信托理財產品使委托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。一旦信托計劃出現(xiàn)較大的風險并由此造成虧損時,一般受益人的資金在前,保障先受益人的資金安全。與此相對應,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,一般受益人的收益也要比先受益人高。
信托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托理財產品通常有如下特征:
一、在信托計劃的委托人上采用“一般/優(yōu)先”模式。社會投資者是優(yōu)先受益人,一般受益人則為機構投資者。
二、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,而優(yōu)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后
三、在收益分配方面優(yōu)先受益人則優(yōu)先于一般受益人。
結構化信托理財產品使委托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。一旦信托計劃出現(xiàn)較大的風險并由此造成虧損時,一般受益人的資金在前,保障先受益人的資金安全。與此相對應,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,一般受益人的收益也要比先受益人高。
(xief編輯)